斑马线前不礼让?交警:扣 3 分+罚 200 元
近日
吉首公安接到群众投诉
称其在经过斑马线时
一车辆因行驶速度过快且未礼让行人
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接到投诉后
交警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核查
经核实
向某某驾车在遇行人通过人行道时
确实存在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随后
交警通知向某某前来接受处理
现场对其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九十条规定
交警部门依法对向某某作出
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斑马线前避让行人是文明行车的基本常识能够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驾驶员在行经斑马线时
要牢牢记住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供稿: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