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4 年防暑降温工作的公开提示函
各用人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全国总工会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2024 年防暑降温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关乎职工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用人单位要深知其重要性,认真遵循《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二、健全制度,完善方案预案
用人单位要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若有中暑事件,立即救治,病重者及时送医。
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日最高气温超 40℃,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日最高气温在 37℃至 4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 6 小时,连续作业不得超规定,且气温最高时段 3 小时内不得安排作业。
日最高气温在 35℃至 37℃,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35℃以上高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四、改善条件,提供防护休息场所
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工艺和流程,为职工提供必要个体防护用品及符合要求的高温作业休息场所。
五、加强检查与宣传教育
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及时调岗。同时,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吉首市总工会
2024年7月8日
信息来源:吉首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转自吉首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