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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货车,106箱,移交公安!

年关将至,安全为先

近日,吉首市连续查处

多起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行为

全力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厢式货车暗藏“移动炸弹”,执法现场被查扣

 

12月17日下午,吉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林木山固定检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6时37分,一辆厢式货车形迹可疑,被执法人员依法拦停。经查,该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厢内违规装载烟花爆竹共计106箱,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立即将案情上报,并安全转运所有烟花爆竹至指定场地。

 

目前,涉事车辆、货物及相关人员已移交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深入调查。

 

联合执法持续进行中

 

近期,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与交警部门将在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采取“固定值守+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重点区域放鞭炮?两人被依法处罚!

 

除了运输环节,燃放行为也被严格管控。近日,吉首市两名男子就因在重点防火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案例一

12月3日,吉凤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山坡处有人燃放鞭炮。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市民滕某在山林附近的自家田地中燃放了两箱“震天雷”,持续时间约七八分钟。该区域属重点防火山林范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滕某进行了严肃训诫,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行为,并依法处以罚款。

 

案例二

12月12日,砂子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吉首大学某在建宿舍工地时,发现地面留有烟花爆竹燃放残留物。经查,该工地为庆祝楼体封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持续时间约两分钟。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温馨提示:这些规定请您知晓

 

根据《关于吉首城区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试行)》规定:

自2025年12月1日起,吉首市中心城区等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规储存、运输、燃放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尤其在山林、居民区等重点区域,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共建安全城市,需要您的参与:

✅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 拒绝参与非法运输、销售等违法行为

✅ 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安全无小事,防火靠大家

让我们携手共筑平安防线

守护吉首的宁静与祥和!

 

END

来源 :吉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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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太夕 LV11 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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