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吉首查处一起盗窃手机案
近日,吉首市公安局矮寨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发生在景区文创店内的手机盗窃案件,违法行为人何某花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当天15时许,矮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店内货架上的一部黑色手机遗失,疑被盗走。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及调取监控,民警迅速锁定一名涉嫌作案女子。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子于案发当日在店内闲逛时,发现货架上有一部无人看管的手机,遂趁周围无人注意,迅速将手机盗走并关机后离开。办案民警依托线索循线追踪,很快确认嫌疑人为何某花(女,42岁,娄底市新化县人),并迅速将其查获。到案后,何某花对其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她交代,自己因一时贪念,心存侥幸,认为在人员流动大的景区内作案不易被发现,遂将他人手机盗走企图占为己有。何某花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吉首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花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吉首警方提醒广大游客及经营户,在公共场所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避免随意放置,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告诫心存侥幸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麻琼 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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