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依法查处一处“流窜”大型游乐设施摊点
近日,花垣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依法查处一起流窜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违规案件,以“雷霆速度”保障了群众游乐安全。
依法查处大型游乐设施(本组图片均由通讯员提供)
据了解,7月14日,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省、州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反映县内出现了一处流动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摊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海盗船”“旋转飞椅”“碰碰车”等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接到线索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当日即研判部署,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游乐设施主要针对儿童学生开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专家赶赴现场,对设备进行技术认定。经检验鉴定,上述“海盗船”等3台设备均属于大型游乐设施范畴,且均未经法定检验合格。
依法查处大型游乐设施
确认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这3台违规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并对该流动经营业主立案调查。从接报到采取强制措施,整个过程仅用了3天时间。当地群众纷纷为监管部门的快速行动点赞,称赞执法人员“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作第一要务”,以实际行动守护了孩子们的游乐安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依法查处大型游乐设施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大型游乐设施属于特种设备,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各环节均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针对此类流窜经营、逃避监管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通讯员︱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