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吉首市最新通告:举报非法网约车,每起奖200元!

关于对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实行有奖举报的

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 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交通枢纽、商圈等区域非法揽客,逃避交通运输部门检查的。 

 

二、举报奖励范围及标准

对于提供明确违法线索及有效证据(如车辆号牌、行程记录、音视频资料等),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举报无证车辆(即未取得“双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每起奖励200元。  

2. 同一车辆多次出现违法行为的,可重复奖励;同一案件仅对首位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0743—8512200、180743581271767439266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2. 邮箱举报:将相关证据发送至hnjt8512200@163.com。 

3. 现场举报:工作日受理时间前往吉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06室进行举报。 

注:选择现场举报的举报人,需现场提供车辆信息(车牌号、车型)、乘车起止点、订单截图、支付凭证或现场录像等完整证据链。 

 

四、其他事项

1.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露信息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举报人若存在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恶意举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实施期限

有奖举报接收工作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暂定至2026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制度将随政策及工作变化及时调整,最终以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附则

本通告由吉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吉首市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来源: 吉首市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热门评论
  • 天王星 LV11 知府
    2楼
    拿这两百,我心里也不安,现在工作难找,也许是毁掉人家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6-25 21:31 · 湖南
    回复
  • 王思豪 LV14 路人
    3楼
    6-26 00:00 · 湖南
    回复
  • 凡太夕 LV9 通判
    4楼
    点赞
    6-26 00:16 · 湖南
    回复
打开掌上湘西APP,与楼主互动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关注身边时事,认识有趣的人

免费下载掌上湘西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