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最新通告:举报非法网约车,每起奖200元!
关于对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实行有奖举报的
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 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交通枢纽、商圈等区域非法揽客,逃避交通运输部门检查的。
二、举报奖励范围及标准
对于提供明确违法线索及有效证据(如车辆号牌、行程记录、音视频资料等),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 举报无证车辆(即未取得“双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每起奖励200元。
2. 同一车辆多次出现违法行为的,可重复奖励;同一案件仅对首位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0743—8512200、18074358127、1767439266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2. 邮箱举报:将相关证据发送至hnjt8512200@163.com。
3. 现场举报:工作日受理时间前往吉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06室进行举报。
注:选择现场举报的举报人,需现场提供车辆信息(车牌号、车型)、乘车起止点、订单截图、支付凭证或现场录像等完整证据链。
四、其他事项
1.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露信息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举报人若存在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恶意举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实施期限
有奖举报接收工作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暂定至2026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制度将随政策及工作变化及时调整,最终以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附则
本通告由吉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吉首市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来源: 吉首市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