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湘西一电器商城被督办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4月17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兴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位于新建路中段一半地下室内,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9.8项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4月17日,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集体议案研究决定,将该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月24日,并提交辖区街道办事处挂牌督办。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该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定期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治理任务已完成,并报龙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验收和销号。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要作出书面说明。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该电器商场负责人表示会用强有力的措施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保证在限期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消防监督员将持续跟踪该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度,积极提供整改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及时、有效。
来源:华声在线